發布日期:2011-07-12
100年第2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預定於7月13日公告後實施。本期太陽光電競標作業分三階段進行,開標日期分別為第1階段7月29日、第2階段8月17日及第3階段8月31日。本期競標容量總上限為17,600瓩;各階段競標容量預計為第1階段5,000瓩、第2階段5,000瓩、第3階段為剩餘容量(約7,600瓩),其中各階段地面型太陽光電競標容量上限為1,000瓩。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本次競標適用對象包括:1瓩以上不及10瓩非屬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10瓩以上屋頂型設置、1瓩以上不及1,000瓩符合土地管制規定地面型設置者。至於公共建築被要求百分之六綠色能源內涵之政府機關、曾受經濟部或能源局補助設置者,則不列入競標適用對象。
參加本期各階段太陽光電競標每一申請案之裝置容量限制在1瓩以上、2000瓩以下,須於各階段收件截止日前,檢具應備文件及各階段標單,寄達能源局。各階段收件截止日分別為:第1階段7月20日下午5點30分、第2階段8月5日下午5點30分、第3階段8月19日下午5點30分。
本期競標採一次投送標單;僅參與單一階段者,僅須檢附該階段競標標單;欲同時參與多階段(含第2或第3階段)競標者,則須一次檢附多階段競標標單,若未檢附各該階段競標標單,視同放棄權利,不得參與各該階段之競標。資格經審查符合規定者,須依能源局通知於繳款期限前,完成保證金之繳交。保證金係以投標容量(瓩)乘以新臺幣1,000元為保證金額度(以新臺幣萬元為單位,不足萬元者以萬元計,超過100萬元者以100萬元計)。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本次競標決標方式將按折扣率由高至低依序排列,依次選取。至於100年第2期太陽光電競標之折扣率,原則不得低於100年第1期太陽光電競標相同級距之平均得標折扣率;躉購費率為完工時公告上限費率乘以(1-折扣率)。若折扣率最高者有二家以上折扣率相同,以屋頂型優先;同為屋頂型者,以投標容量低者優先;容量相同者,由能源局以抽籤決定之。
有關100年第2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相關資訊,可參見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之「布告欄」及活動專區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項下內容。能源局發言人:王副局長運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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