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違章建築 創造太陽能商機逾300億元

  • 2012-01-04 00:57
  • 工商時報
  • 【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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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推出「陽光屋頂十萬座」,太陽能屋頂裝置的潛在商機超過300億元。圖/顏瑞田
 高雄市政府推出「陽光屋頂十萬座」,太陽能屋頂裝置的潛在商機超過300億元。圖/顏瑞田

 行政院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高雄市政府則推出「陽光屋頂十萬座」,希望輔導大高雄十萬棟違章建築,在屋頂裝設太陽光電設施,予以就地合法,高市政會議昨(3)日通過這項創新的辦法,未來可望創造300億元以上的太陽能產業商機。
 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行政院提出2020年完成「陽光屋頂百萬座」,設置1,020MW、相當於34萬座太陽光電屋頂目標,而高雄市政府提出「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除了率先配合政策的做法,更是針對解決違章建築的突破性的建築法令。
 楊明州說,國內老舊建築的數量約占總建築數量的97%,市民為解決屋頂隔熱及漏水問題,習慣於屋頂搭建鐵皮屋,卻造成市容景觀紊亂,背後也隱藏了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都市熱島效應等問題,如果能夠鼓勵住戶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除了可以解決上述問題,也可以推動再生能源的應用,具節能減碳效益、與環境補償的正面價值。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據統計資料顯示,高雄縣市合併後,查報而未拆除的屋頂加蓋違建約10萬餘件,若能鬆綁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可以免計入建築容積及高度的規定,將屋頂違建順利轉化為屋頂綠化或太陽光電。
 黃志明說,以10kW太陽光電設施為一個單位,10萬座屋頂約可建置300MW的太陽光電,每年約可發電近4億度,可提供10萬戶家庭用電,將可減少近25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
 綠陽光電副總經理邱俊瑋估計,10kW太陽光電的電池模組、系統和轉換器等設備費用介於10萬元到12萬元,如果10萬棟違建屋頂全部都安裝,整體商機約300億元到360億元。

個人想法:
這個想法我提倡了很多年,但未來要注意的問題包括了以目前10瓩的純建置費用介於100至120萬元 ,不含線補費及雜建及系衝的成本
1.是否同一電力線的第3個及之後的系統仍必須做系衝(每件約增加20-30萬成本)及2.申請雜照或建照的成本(每件從數萬至數十萬不等)是否過於昂貴及申請時間是否過長都將影響申請意願3.是否集合式建築及公司法人也一體適用?4.是否效法德國馬堡強制新建及建屋頂都必須安裝,這些會決定了高雄市政府的想法會不會成功?另外去年全台10瓩以下的系統安裝不到300瓩,家戶申請的更只有13件,如果馬總統不大力改革,馬總統的百萬屋頂政策恐怕要300/0.3=1000年後才會完成!

高市推太陽光電 兼改善市容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3日電)高市府今天審議通過「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未來要加速推動屋頂太陽能光電設備,既節能減碳,也能化解高雄市10萬違建戶的負面觀瞻。

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中央提出2020年要完成「陽光屋頂百萬座」設置計畫。他說,高雄市為加速配合並善用南部特有的長時日照,市府訂定「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要打造高雄市為太陽光電的大城。

他說,高雄市約有10萬棟的屋頂違建,多半是搭設鐵皮屋,影響觀瞻至鉅。他說,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已送內政部,一旦通過,市府可以引用並廣為推動,預計1年約可發電4億度,1年還能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約25萬公噸,既落實政府的節能環保政策,也可以善用屋頂的空間。

建管處長黃志明指出,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發電之外,還能視為屋頂隔熱和防漏設施,還能打造屋頂花園,多功能的效益,值得鼓勵;尤其可以改善市容多違建的惡名。

楊明州說,市府鼓勵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如果民眾申請裝置,可以透過都市發展局的計畫納入補助,而且市府也不會將太陽能板的裝置列入建築物的容積計算中。10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