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太陽光電系統的成本計算,一直是一個簡單但一堆人沒概念的情況,沒概念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制訂躉購電價的都是學者,不是投資人,如果政府真的認為太陽光電系統投資報酬率是暴利的話,那麼為什麼政府的基金不乾脆自己下來投資呢?對於這個本的計算,至今仍有以下錯誤想法存在國內的政府官員及學者之間,這些錯誤的想法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1. 太陽光電的系統成本是命週期成本而不是安裝成本:能源局每次均以公共工程的系統投標價當
做系統參考成本,這是犯了基本的錯誤,因為業者之所以低價搶公共工程標案,主要就是公共
工程只須負擔系統的安裝成本而已!
2. 太陽光電模組降價只會讓系統初期安裝成本下降,生命週期成本下降有限:以目前而言,如果
以系統初始安裝成本來看,模組成本只佔系統安裝成本百分之五十至六十,但如以系統生命週
期本來看,模組成本只佔了百分之三十五至四十,所以如果模組價格下跌百分之十,躉購電價
也要跟著砍百分之十,那就太沒有常識了,因為太陽光電系統中模組下跌的時候,人工成本不
會跌,安裝材料成本不會跌,所以躉購電價調幅與模組價格降幅一致,那就表示訂價的人根本
沒有市場概念!
3. 歐美的國民所得比台灣高,所以台灣的系統成本一定低於歐美: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歐洲地
區沒有颱風,沒有地震,沒有繁雜冗長的行政程序,因此它的安裝成本反而比台灣要低。
4. 太陽光電系統的生命週期成本還包含租金,銀行貸款利息,系統包險,系統效能不足時所洐生的損
失,把這些都考慮進去,這才是太陽光電的真正成本!
另外,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與消費券的發送不同,不要一天到晚將這個費用污名化,如果台灣安裝100 MW 太陽光電系統,業者必須先投資150億,20年可回收的售電總額,頂多330-360億,
但20年的維護本至少要再付出45億,如果買一棟房子,20年還沒漲一倍,這樣的投資算暴利嗎?這些的投資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及環保永續,難道都沒有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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