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台南市政府】國際能源研討會---打造台南陽光電城 從陽光公舍計畫起步


刊登日期:2011/5/31 下午 02:59:09內  容:
  31日台南市長賴清德前往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國際會議廳,參加「國際能源研討會」,這場由台南市政府及銘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辦的研討會吸引產官學界逾三百人參加,其中包括台南市國中小多位校長、主任出席。
  為體現台南市政府發展再生能源的決心,實踐「台南市陽光電城」計劃中之「陽光公舍」,打造台南市成為國際運用綠能的示範城市,台南市政府首開全國先例承辦「台南市市管公有房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標租案」,由銘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標案承租權,在不影響原定用途下將市府所屬各學校、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衛生局、警察局、消防局、各風景管理處等公有建物屋頂及空地標租出去,提供民間作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空間」。除此之外,此案體現「再生能源躉購機制」可間接做到「還利於民」的特點,是首開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創三贏的合作模式。
  市長在致詞時指出台南市的十大旗艦計畫中打造台南市為「陽光電城」絕對是領銜的計畫。他表示台南為文化首都、科技新城,台南市民生活在文化氣濃郁的街道巷弄之中,而未來屋頂上將架有高科技太陽能光電設備;他說市府有計畫地將文化歷史的傳統拉向現代,而另一方面,將代表未來科技的太陽光電帶來現在,讓市民享受、生活在其中。
  隨著能源價格上漲,化石能源日益短缺,「節能減碳」是國家永續發展及全球重視的課題,而如何透過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推廣設置,將源源不絕的陽光轉換為能源,能因應京都議定書所要求的減少碳排放的規範,更是未來產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挑戰,因此,建設陽光城市及發展綠色產業是未來永續生存的契機。
  市長賴清德表示擔任大台南市長他第一件要為台南做的就是「除水患」;同時要推動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在與當時的經濟部長何美玥及時任能源局長的葉惠青確認了打造大台南為太陽光電城、推動綠色能源產業的可行性之後,他義無反顧並宣傳理念且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同。
  賴市長表示太陽光電是台灣下一世代的產業,合併後的大台南可以利用在地廠商自己生產的太陽能電池、矽晶圓系統及模具商打造全球獨一無二、別具特色的「綠能低碳」城市。市長嘉許經發局在局長葉惠青帶領下短短數月已著手「工業區四年改建計畫」、「公有零售市場更新改建計畫」等長遠規劃;更值得一提的是自1225日市長上任以來,已經有630億元的投資招商成果,將創造8000個工作機會與300億的年產值。市長特別舉聞名海內外的誠品書局董事長台南鄉親吳清友先生已規劃將誠品最具規模的旗艦店蓋在台南,這將使得城市的文化建設與高科技建設相得益彰。
屋頂出租,投資人只能併外線高壓,暨要付大筆線補費又要併高壓,必須額外負擔高壓斷路裝置及變壓器成本,另外可能被要求設立電氣控制及調度機房,還要有專人管理;除此之外,租金支出本身負擔就不小,以目前的躉購費率而言,划得來嗎?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台灣太陽光電成本為什麼比歐洲貴

  或許很多人都不瞭解台灣太陽能光電系統平均成本為什麼歐洲要貴?我們的客戶也有這樣的疑問。他們主觀認為模組價格應該差不多,而歐洲工人的薪資比台灣高,所以台灣的太陽光電系統成本不應該比歐洲高才對,但其實有三項成本因素,是許多人不瞭解的,這些因素是目前台灣太陽光電成本居高不下的主因,這三個原因主要包括:
(一)氣候:台灣有颱風及地震,系統的安裝安全要求當然相對要比歐洲高得多,所以安裝材料 
      成本及施工成本會相對增加。
(二)行政成本:台電一大堆莫名奇妙的奇怪規定,而且動不動就會要你補一大堆不知所謂的資
    料,另外單一回路設有250KW系統就必須做電力衝擊分析,更是不合理,做電力衝擊分
   析動軋數萬至數十萬的花費,如果一個家庭只裝了3KW,但很不幸的,與他同一線路有人
       已經先完成了250KW的系統,這個屋主就必須花大錢去做做衝擊測試分析,所以他一定
   覺得台灣安裝太陽光電成本很貴!除此之外,還有線補費的問題,也是沉重的成本!
(三)廠商的管銷成本,台灣開發一個太陽能案子並不容易,光是走路工不知就要花費多少,接
   下來,能源局、台電、建管單位無一不是廠商的服務範圍,這些成本對於躉購電價的訂價
  委員來說;都是沉没成本或隱形成本。
  其實看了公務人員的出國報告書,我知道有太多公務人員拿了公帑出國去考查國外的太陽光電的推行細節,今天的問題其實台電完全知道,但如果台電的心態還是利用職權設法壂高業者及使用者成本,讓這個產業在台灣做不下去,台灣的太陽光電產業將永遠不會有希望!

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SEMI 太陽光電委員會10家業者拜會能源局 冀加速行政效率、落實躉購費率措施

繼上月拜會立法之後,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於524共聚集10家業者代表進一步拜會能源局副局長 王運銘,共同商討如何加速行政效率、落實躉購費率措施,同時冀確認太陽光電產業在空汙法中的類別為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以及調降太陽能關鍵材料的進口關稅等議題。今日與會業者包括宇通光能董事長 蔡進耀、友達光電副總 何玄政、聯景光電財務長 顏宏宇、昱晶副總 李仲明、新日光晶片事業資深副總經理 溫志中、旺能光電法務智權暨資訊知識管理處處長/代理發言人 邱詩茜、台灣茂矽電子經理 陳崇文、華旭環能經理 林志諭、綠能科技經理 吳泉毅,以及台灣歐瑞康總經理 陳宏基等人。
業者提出之訴求與建議包括
1.       加速行政效率
2.       落實躉購費率補助措施
3.       將太陽光電產業歸類為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4.       其他相關法規配套建議:
¨       放寬土地取得限制
¨       開放更大型的專案,提供台灣廠商練兵場
¨       鼓勵金融業投資太陽能電廠
¨       開放太陽能材料與零組件進口關稅調降



其中,針對行政流程部分,綠能建議簡化行政申請程序,包括: a)設備認定與台電併聯申請,建議以電子文件網路申請。並提供案號可供進度查詢。b)目前系統設置完工後,需3次竣工會驗 (經濟部、台電、工研院),重覆性高,且手續繁瑣,影響申請時效。c) 因法令變化快,台電申請流程繁瑣,雖獲政府設備補助,但補助至今仍未撥款。建議以台電併聯審查同意函取代,送請查驗會辦。



在落實躉購費率補助措施方面,友達副總何玄政表示「台灣 政府應更學習德國的FIT,成本由電價直接反應增加成本而非由能源基金支付,也不應該設上限,且需要求台電讓再生能源優先並聯上網。」綠能則建議政府應有整套的綠色稅制規畫,合理提高電價與油價(空污費)



另一方面,昱晶副總李仲明指出,為避免限制矽晶太陽能電池廠的擴產,甚而影響台灣整體太陽能產業在全球的競爭力,建議環保署應將太陽光電業在空汙法中的適用行業別,調整到主計處於1003月所認定的「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主要原因在於,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管制規定,半導體業製造業的排放削減率應大於90%或工廠總排放量應小於0.6kg/hr;而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的處理效率則應達85%或單一管道排放量0.4kg/hr以下。由於太陽光電業者製程中所使用的化學物質中,較半導體業多出膠類(paste),在處理上較為複雜,若過去在半導體業僅處理IPA,可輕鬆達到排放削減率90%以上,就不用被總排放量限制,然而,太陽光電產業使用的膠類較難達到削減率90%以上的標準,就需受限於總排放量小於0.6kg/hr的限制。換言之,在半導體製造業的類別下,若業者要增加產能,只能擴建小廠,這將會影響台灣太陽能電池廠的國際競爭力。



對於業者的建議與疑慮,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表示:「長期來看,我們都希望將再生能源極大化,會在均衡考量下,每年都公告目標裝置量,再生能源的目標量是可以再討論的。關於太陽光電材料進口關稅調降部分,能源局將先與工業局協調,再由工業局和財政部商談,並向業者說明進度。在空汙法的行業別的認定上,能源局將召開協調會,邀請業者給予意見。」王副局長指出,今年6-7月將針對再生能源提出新的政策方向,目前已成立智庫針對制度面的問題先做溝通,將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躉購制度進行更詳盡的檢討與調整。他也指示要邀請業界代表進入智庫提供意見,形成共識。此外,為加速行政效率,能源局已要求委辦單位在今年完成電子簽章流程,未來可在線上簽審。






關於SEMI Taiwan PV Committee (SEMI台灣太陽光電委員會)
成立於20081月,由SEMI台灣總裁曹世綸整合益通、新日光、茂迪、中德、中美矽晶、奈米龍、應用材料、歐瑞康、工研院太電中心等30家台灣主要太陽能製造商、設備供應商及研究單位組成。針對台灣太陽能產業的重要議題定期提出討論與建議,同時也將透過SEMI在全球太陽能產業領域的資源與經驗,讓台灣太陽能產業在國際發聲,與歐洲、北美、日本等國的太陽能產業標準委員相互交流,共同制定國際通用的太陽能產業標準,並將大力推廣太陽能相關技術專案和論壇,促進台灣太陽能產業整體發展。



關於SEMI PV Group (SEMI全球太陽光電產業聯盟)
SEMI PV Group 是第一個專注於太陽能材料、設備和製造的全球性太陽光電產業組織,由SEMI 活躍於太陽能領域的會員、SEMI 全球太陽光電委員會,以及SEMI在歐洲、北美、台灣、日本、大陸、韓國和新加坡等地區的太陽光電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所組成。SEMI PV Group 提供國際產業技術標準制定平台、全球太陽光電設備訂單出貨報告(Book-to-Bill Report),並與台、歐、日、美等國的產業組織合作舉辦展覽與論壇,幫助業者行銷國際。最新產業技術標準、研究報告、全球展會訊息與新聞,請參閱 www.pvgrou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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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
羅凱琳 / SEMI Taiwan 行銷協理 / Email klo@semi.org  / Mobile886.939.788.635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能源局新聞】 提供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多詢問 勿大意!

發布日期:2011-05-24
近日經濟部能源局接獲許多民眾詢問電話,陳述有廠商向民眾聲稱為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要求民眾提供大量土地,以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要求民眾提供身分證件影本以及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能源局呼籲民眾接獲此類電話宜多加留意,或電洽再生能源認定辦公室詢問,電話:02-87733988
能源局指出有業者聲稱為整合國內太陽能大廠資源,計畫在沿海鄉鎮興建太陽能發電廠,還派人在當地遊說同時蒐集地主資料,並聲稱每分地每個月可以分得2萬元的利潤。
能源局呼籲民眾為避免自己權益受損,請民眾如有接獲此類電話,應確認其所依據之法規及相關辦法,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如地面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應符合各使用地類別之限制,請勿輕易提供相關文件。
能源局進一步說明現階段再生能源推動策略,短期應以技術相對成熟且具經濟效益之再生能源,例如陸域風力發電等為主;中長期則基於國內離岸風力發電之潛力,應鼓勵國內離岸風力發電的發展。
至於太陽能發電則考量國際發展趨勢、國土利用、國內土地資源有限等因素,現階段太陽光電以屋頂型為優先發展場址,並以住宅所有權人於自有屋頂設置1kW~10kW太陽光電為最優先鼓勵對象;對於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之設置,基於國土整體規劃、國土利用等因素,現階段不鼓勵設置。
有關相關設置作業及規定,可參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辦理,詳細內容可參考能源局網站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專區(http://www.moeaboe.gov.tw/Policy/Renewable/news/SENewsList.asp) 能源局發言人:王副局長運銘
電話02-2773-4729 行動電話:0910-216-359
Email
ymwang@moeaboe.gov.tw技術諮詢聯絡人:陳科長崇憲

電話: 02-2775-7778

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能源局 焦點新聞】加速太陽光電普及,能源局簡化申設程序

發布日期:2011-05-17
為加速太陽光電普及化,達到家家戶戶有綠能之目標,經濟部能源局已簡化自有住宅太陽光電系統之申設程序。即日起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1~10瓩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採取隨到隨審方式,並適用完工費率(迄今為每度電新台幣10.3185)且不需進行競標。
能源局表示自從台電公司於4月份電費帳單上告知民眾,自有住宅所有權人在其住宅屋頂裝設10瓩以下再生能源太陽光電設備,該設備之發電量台電公司保證收購20年。此舉引發民眾熱烈回響,能源局每日均接獲許多民眾來電詢問申設太陽光電系統相關問題。
能源局指出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人申請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應填具申請表,並按設備型別及使用能源種類,分別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設置場址使用說明。
(三)設置場址最近一期之電費單據。但未供電者,免附。
(四)發電設備設置計畫書。
(五)經營電力網之電業核發之併聯審查意見書。
另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5條規定,係指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不及500瓩者,不受電業法第9798100101103條規定之限制。故自然人及法人得於民宅設置500瓩以下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無須再依「電業法」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惟前述「500瓩以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完成相關認定程序包括同意備案、完工查驗、設備登記等之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該設備亦可依與台電公司簽訂之購售電契約,按完工當年度公告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躉售其生產之電能。
有關相關設置作業及規定,可參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辦理,詳細內容可參考能源局網站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專區(http://www.moeaboe.gov.tw/Policy/Renewable/news/SENewsList.asp);或電洽本局委辦再生能源認定辦公室(02-87733988)
能源局發言人:王副局長運銘
電話02-2773-4729 技術諮詢聯絡人:陳科長崇憲
電話: 02-2775-7778

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聯合國:再生能源可取代全球能源

聯合晚報記者傅依傑/即時報導】2011.05.10 10:27 am


聯合國9日發布報告指出,生物能源、太陽能、地熱能源、水電、海洋能、風能等6種再生能源,若能得到各國有力政策支持、得以充份利用,最樂觀估計,至2050年左右,再生能源有望取代近80%全球能源需求。
報告同時指出,雖不斷降低成本,可再生能源成本仍高於傳統能源,因此,推廣可再生能源在經濟與技術上仍面臨嚴峻挑戰。但若考慮傳統能源對環境破壞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投資可再生能源技術仍有重大經濟效益。
2011/05/1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新版能源政策 最快下月提出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核電安全的爭議始終無法平息,經濟部也正在進行新能源政策檢討,包括風力、太陽能、潮汐等都在研討範圍,將在六、七月間提出新的能源政策版本,預估到二○三○年時,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所占比率將從目前的百分之六提高到百分之十六。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替代能源必須要大量做,沒有別的選擇,目前規畫二○三○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將達到一萬零八百五十八萬瓦,最大宗是離岸風力發電,每度電發電成本在四元左右,太陽能發電估計達二千五百萬瓦,占替代能源的四分之一。

高市太陽能與新能源公聽會 提升競爭力

記者郭偉如高雄報導】核能發電的安全性成為國際爭議話題,太陽能源也受到矚目,高雄市議會昨(五)日舉行「太陽能屋頂與新能源」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建議市府經發局編列的每年2000萬計3年6000萬元補助600戶安裝屋頂太陽能板方案,應鎖定集合式住宅進行安裝補助以形成群聚,才能產生效果。

「太陽能屋頂與新能源」公聽會是由議員黃柏霖主持,他指出,市府規劃在公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這是發展太陽能產業的一個機會,除可增加發電的收入外,最重要的是改變城市的形象。黃柏霖強調高雄是邁向新興能源的城市,期盼能透過發展太陽能城市造就更多就業率及調整產業結構,更希望中央在發展新興能源時能更重視南台灣,尤其是高雄市,以提升未來的競爭力。

經發局主秘梁東波指出,高雄市每位市民平均排碳量高居台灣第一位,開發新能源及擬定太陽光電產業成為發展城市的重點,太陽能光電的裝置成本約需15年才能回收,如何縮短回收時間並產生誘因,十分重要,市府也爭取太陽能設計中心爭取設在高雄,以帶動綠能產業的投資,同時串聯高雄、台南、屏東成聚落。

環保局表示,推動低碳城市是市府的政策,而發展太陽能源也成為城市的重點,高雄是太陽能熱水器補助密度最高的城市,但推動低碳城市仍需中央政策的配合,目前推動瓶頸是太陽能收購費率取低三成,擔心影響未來廠商投標的誘因。

針對太陽能產業補助部分,財政局副局長李瓊慧表示,公有建築屋頂租金率是以公告現值進行計算,而承租年限如超過10年則需要議會通過,在突破限制下,調整租金率降為約400萬元左右,但電價收購卻下降不到10元,影響甚大;她強調,綠能產業是市府重要施政目標之一,租金和回饋金將對財政有所挹注,但最重要目標是符合節能減碳。李瓊慧說,高雄在獎勵民間投資有策略性的補貼,包括補貼利息、房屋稅、勞工薪資、訓練及融資的補助。

研考會專委蔡淑貞說,高雄市在路竹、岡山、橋頭發展低碳產業,並打造創新走廊和建構產學平台,高雄市占日照長的優勢,將自101年起1年投資2000萬元,連續三年補助6百戶設太陽能光電設備,另在原縣政府時代有獲吳敦義院長同意提供6年31億元在路科推動低碳產業計劃的產業聚落,期盼中央在縣市合併後持續推動。

高應大教授艾和昌認為,太陽能光電政策是以南部為優先,今年電能的收購價格降低是中央以北部觀點的考量,地方也要加把勁,有所作為,在邁向太陽能首都之際要為高雄市創造利多,但高雄發展太陽能光電仍需中央、地方加把勁並行產業扶持。他同時建議市府進行家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設備時應採住戶和太陽能共生的集合式住宅,或採市府和廠商合作推出以進行長期研究及供電的調度。

興國管理學院林書楷表示,市轄的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能否吸引廠商競標值得注意,回收期約需15年,但簽約1次僅9年多,能否對廠商產生投標誘因,有待觀察。他建議市府思考發展太陽能計劃案時不要有太多的經濟考量,不要太堅持租金的效益,而租金收益是以土地面積計算的合理性及可能衍生國賠的爭議,也應考量。

台南大學教授傅耀賢坦承,高雄市是與太陽能設施相關產業最重要的城市,但南台灣民眾卻不捧場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高雄市應該鼓勵市民積極設置才對,市府希望台電收購能源,但如果市府是以分散式的各點進行併網將會造成台電很大的困擾,如果能以集中住宅及利用公有屋頂先推行,應可解決廠商的問題。

屏東科大教授林盈峰則表示,高雄市申請低碳城市的機會十分大,而推動低碳項目及範圍很大,南台灣有最好的條件推動太陽能,租金或回饋金的收益都是小金額,不會是財政主要來源,建議未來專款專用,以改善能源、推動低碳效益及環保教育。

議員張豐藤強調,高雄日照超過7小時,高雄比其他城市在太陽能回收上為快,太陽能源費率從13元下降為10元以下及採公開招標的規定,顯然不是再生能源條例的好處,令人聯想政府是否想走核電的路。他建議市府要提供更多的誘因,產業才會蓬勃發展。

陳麗娜議員指出,當核能不再成為主流時,供應工業和民生用電的電價一定會調整,可以觀察未來電價漲幅,目前太陽能源僅停留是能源政策的宣示而已,市府要以社區為出發並在社區推動與落實,建議市府針對每年200百戶安裝太陽能光電設備者的用電量進行比較,如果太陽能社區能建置成功,才能真正推動太陽能城市,而不只是宣示而已。20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