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經濟部令:核釋「設置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中華民國10069
經能字第10004603360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前條申請案經審查通過,並依第五條規定獲得年度裝置容量分配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同意備案文件;其記載事項如下:一、申請人名稱。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型別及使用能源。三、計畫設置之發電設備數量、總裝置容量及設置場址。四、其他依法應履行之事項。」復依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記載事項,不得變更。但有正當理由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就法理上,對於申請人名稱之變更僅認單純之名稱變更,則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中央主管機關確認無誤後即應准予變更,應無審查正當理由之必要;而條文既表明須具備正當理由,即係考量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設置場址之變更時,有時涉及該設備或場址移轉與不同主體之變更,應慎重為之,故限以具正當理由者為限始得變更。若將該條文狹義解釋為單純名稱之變更,將使主體變更之情形無相關規定得以遵循,並非立法當時之意旨。爰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申請人名稱」,除申請人名稱之變更外,就申請人主體之變更亦包括之。
部  長 施顏祥

何謂正當理由?為什麼不能一次說清楚呢?房屋及廠房的移轉算不算正當理由呢?
經濟部不該始終將法規做模糊化處理,給自己保留了無限的行政裁量權,請經濟部
定期將民眾及業者要求釋疑的函文做成再生能源法規解釋匯編,讓法規的模糊化逐
漸消除!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吳敦義:新能源政策很快出爐

 
·         2011-06-05
·         工商時報
·         【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4)日在高雄表示,政府將端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上風力機」措施,大力推動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等乾淨能源。他說,當太陽能發電價格愈來愈低時,政府推動的發電量將會愈來愈高,至於具體內容,吳敦義指出,很快就會出爐。
     工商協進會與首長的午餐會談,昨天移師高雄,由理事長駱錦明主持,行政院長吳敦義率領經建會主委劉憶如、經濟部長施顏祥、財政部長李述德、和交通部次長葉匡時等首長與會。
     吳敦義針對富強鑫副董事長王伯豊質疑經濟部前後不一的電價收購政策時爆料說,曾經有人只要出資5,000萬元,準備向台糖承租700公頃土地,並向銀行融資「養水種電」,然後再賣電給台電,估計可以獲利數百億元、甚至上千億元,這個申請案到了他那裡,「我不敢批」,吳敦義說,因為除了存在太高道德風險,也將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
     吳敦義強調,太陽光電一定要推動,但是,一定要根據政府的計劃,逐步前進,他並且暗示,現在時機愈來愈成熟了,因為,台電出售的電價一度約2.7元,購買的太陽光電價格,以前高達12元,現在已經下跌到78元,當太陽發電成本愈來愈低時,政府推動的力道就會愈強。
     他說,政府特別鼓勵屋頂型裝置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因此,已經指示經濟部和相關單位研議推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上風力機」政策,具體內容很快就會出爐。
     台船董事長譚泰平則在會上為台灣造船產業向吳敦義請命,譚泰平說,台灣造船公司恐怕在2012年之後,就接不到訂單了,希望政府比照大陸的十二五計劃,將造船產業列入重大策略產業,予以扶植。
     吳敦義回應,政府已經注意到這個情況,整體經濟產業發展方向,除了六大新興產業以及四大智慧型產業,政府同樣重視造船、鋼鐵和石化等重要基礎工業,就如同他向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建議,新船訂單下給台船的道理一樣。
     至於高雄市政府經發局長藍健菖希望中央儘速就中油五輕遷廠案,與市府討論,並提出具體規劃,經濟部長施顏祥說,將會邀集市府等相關單位研究,做最好的妥適安排,因為,這麼重大的議案「不會有簡單的答案」。

對於百萬屋頂的想法,我們當然樂見其成,但還是有太多問題需要解決:姑且不論躉購價格,但是
1. 台電是不是仍堅持同一電纜上掛第三套系統,不管系統多大都要完成系統衝擊分析報告,如果是,那麼家戶型的幾乎就不用推了,因為如果一個家庭只裝4瓩系統,卻要負擔系統衝擊分析報告的費用,成本幾乎多了一半,誰會願意?
2. 如果房屋所有權移轉,系統發電的收益權是否可跟著移轉?如果台電不同意,除非有把握20年不賣房子,不搬家,否則也不會有人要裝?除此之外,建商想要推動太陽能建築,先建後售,也不可能!
3.集合式住宅的屋頂,是不是仍然要求管委會要成立公司,才可以安裝售電?如果是那集合式住宅也沒希望了!
4.租他人的屋頂來安裝系統,是不是仍然強制接外線併高壓,付線補費?並且要設電力監控及調度室才能安裝,如果這也不改,那麼公家機關或私人工廠要出租屋頂,根本也不可行?因為成本根划不來!
5. 台電何時可完成系統申請作業網路化?如果像目前的狀況,台電可以隨時可以向你要任何資料,而且本身作業並無時效限制,在這種情況下,百萬屋頂,恐怕等到了我們這一代都已眼成穿而骨化石,百萬屋頂,仍然只是海市蜃樓!

政府如果真的要做,請務必拿出決心,台灣不產石油,但台灣每天平均卻要消耗1.5億公升石油,如果年平均油價漲1美元,政府及國人一年就要多支出547億美元,這已超過我們的年度總預算;只有太陽光是不花錢,而且沒有重大安全疑慮的,政府真的要想清楚!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前後不一 經濟部被糾正 【15:00】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經濟部去年4月公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開放業者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但施行不及半年,就倉促修正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引發廠商抗爭。監察院認為,經濟部規劃太陽光電之躉購政策有嚴重瑕疵,損害政府公信力與形象,今天通過糾正經濟部。

監委趙榮耀、劉玉山指出,經濟部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時,事先既未與業者協商,又未預擬配套措施,違反誠信原則;此外,經濟部也片面將收購太陽能發電躉購費率由簽約日改為完工日,引起業者反彈,更造成屏東縣林邊、佳冬鄉參加「養水種電」專案的農民恐慌。

監委痛批,經濟部曾允諾今年2月15日決定專案處理方案,卻再次失信於民,嚴重損及政府威信。
 
為什麼只有糾正?而沒有彈劾?

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中華日報社論----德國二○二二年全面廢核,台灣能嗎?

 

http://www.cdnews.com.tw 2011-06-03 06:45:57
 中華日報3日社論「德國二○二二年全面廢核,台灣能嗎?」內容如下: 

 受到日本福島核電災變影響,兼以在選舉壓力下,德國總理梅克爾及其執政聯盟,對核能發電政策做出重大轉折,日前宣布二○二二年將全面關閉德國全境十七座核電廠,成為第一個宣布廢核的已開發國家,但沒有其他國家跟進,惟「德國能廢核,台灣能不能」議題,應也值得省思。

 日本福島於三月十一日因強震引發海嘯造成核能電廠大災難,善後工作至今尚未完成,輻射外洩的嚴重性據稱已超過車諾比事件。包括台灣在內,所有核能發電國家,自應對核能安全及核電廠是否繼續營運進行全面評估。

 德國核電占總電力百分之二十二,福島核災爆發四天後,立即關閉七座運轉中的核電廠,及服役年限已屆的另一座,到二○二一年,將關閉另外六座核電廠,剩下三座新建的核電廠,則將「備用」一年,至二○二二年,全德境內核電廠將全面關閉。

 德國之所以斷然宣布廢核,有其歷史因素與現實考慮,因為德國是反核團體的主戰場,也是綠黨的發源地,二○○二年,當時聯盟執政綠黨和社會民主黨即已做出承諾,德國核電廠將於二○二一年全面除役。日本核災發生後,德國境內反核情緒更加高漲,各地紛紛舉行反核示威,在反核「怒潮」難以消除下,難免牽動德國政局。

 德國總理梅克爾率領的基督教民主聯盟,去年宣布核電廠平均延役十二年,如今眼見地方選舉連連受挫,乃希望藉由廢核之宣示扭轉頹勢。但梅克爾政策大轉彎宣布廢核,實有可以著力的條件,因為歐洲電力採行互通的聯網系統,德國即使全面廢核,仍可從法國進口核能發電的電力,只是將核電風險轉嫁其他國家。

 再者,德國再生能源占總電力約百分之二十,與核能發電差距不大,德國政府宣布未來再生能源發電率,將增至百分之三十五,有其可行性。何況,德國太陽能與風力發電,成本相對便宜,電價可充分反映燃料成本,在此情況下,德國自可宣布廢核。不過,德國電力公司及企業界,擔心沒有配套措施提前廢核,將嚴重傷害產業根基,導致電價飆漲,動搖德國在歐盟是最大貿易國與工業國的地位。

 事實上,目前全球擁有核能電廠的三十一個國家,運轉中的機組多達四百四十一部,除了德國之外,至今沒有一個國家敢貿然宣布全面廢核。相反的,包括核電廠最多的美國、核能發電比例最高的法國、英國、俄羅斯,仍然持續興建新核電廠,惟積極強化核電廠安全與應變措施,其基本考量在於:廢核要考慮是否有足夠的條件與能力?更要審酌是否會增加碳排放量?是否會影響經濟發展?其他替代方案是否可行?

 台灣能不能提前全面廢核?同樣要考慮這些因素。台灣能源百分之九十五仰賴進口,再生能源設備利用率偏低,要在短期內找到穩定的替代能源,也是不可能的任務。例如太陽能發電成本,是傳統發電的二至三倍,而且太陽能板發電效率不佳;又如風力、地熱及潮汐發電等,或受限於天然環境,或技術未臻成熟,不可能全面取代核能發電。因此,台灣想在二○二五年達成非核家園,無疑是不切實際的目標。
【中央網路報】
       
 
如果2025年以前,台灣不幸發生核災,我相信大家的想法就會改變,為什麼一定要見到棺材才要掉淚?誰能保證2025年以前台灣沒有強烈地震?隕石墜落?航空器墜落?龍捲風?為什麼錢比安全重要?為什麼經濟發展比安全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