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如附表1。
二、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除外)發電設備之設置,未曾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其設備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以前未運轉者,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其電能按附表2 費率躉購二十年。
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未曾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其設備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以前未運轉者,其電能依下列規定費率躉購二十年:
(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其設備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全額設備補助者,躉購費率為每度2.1821元。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躉購費率適用附表3之上限費率:
1. 屬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1瓩以上不及10瓩,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以下簡稱完工)。
2. 屬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1瓩以上不及10瓩,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
3.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完工,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
4.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完工,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
5. 屬屏東莫拉克災區之養水種電計畫,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並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
(三) 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工,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電能躉購採競標方式,躉購費率為附表3上限費率乘以(1-得標折扣率),競標作業要點由經濟部另訂之:
1. 1瓩以上不及10瓩非屬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
2. 10瓩以上屋頂型設置。
3. 1瓩以上地面型設置。
(四)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一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躉購費率為附表3上限費率乘以(1-相同級距平均得標折扣率)。
1. 1瓩以上不及10瓩非屬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
2. 10瓩以上屋頂型設置。
3. 1瓩以上地面型設置。
(五) 設備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依據「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設備補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躉購費率適用附表4之上限費率:
1.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完工。
2.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完工。
(六)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其設備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依據「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設備補助者,躉購費率為附表4上限費率乘以(1-相同級距平均得標折扣率)。
四、另本次公告之「中華民國一百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經濟部得視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動、目標達成及相關因素,或視情勢變遷之必要,召開審定會檢討或修正之。
附表1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
附表2 再生能源 (太陽光電除外)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
再生能源類別 分類 裝置容量級距 躉購費率(元/度)
風力 陸域 1瓩以上不及10瓩 7.3562
10瓩以上* 2.6138
離岸 無區分 5.5626
川流式水力 無區分 無區分 2.1821
地熱能 無區分 無區分 4.8039
生質能 無區分 無區分 2.1821
廢棄物 無區分 無區分 2.6875
其他 無區分 無區分 2.1821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聯技術要點」第7條第4項規定加裝LVRT(低電壓持續運轉能力設備)者,躉購費率為2.6574元/
度。
附表3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
再生能源類別 分類 裝置容量級距 上限費率(元/度)
太陽光電 屋頂型 1瓩以上不及10瓩 10.3185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9.1799
100以上不及500瓩 8.8241
500瓩以上 7.9701
地面型 1瓩以上 7.3297
附表4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設備補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
獲補助金額*
(新台幣:萬元/瓩)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裝置容量級距 上限費率(元/度)
12 1瓩以上不及10瓩 2.1821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2.1821
100以上不及500瓩 2.1821
500瓩以上 2.1821
地面型 2.1821
11 1瓩以上不及10瓩 2.4907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2.1821
100以上不及500瓩 2.1821
500瓩以上 2.1821
地面型 2.1821
10 1瓩以上不及10瓩 3.2023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2.1821
100以上不及500瓩 2.1821
500瓩以上 2.1821
地面型 2.1821
9 1瓩以上不及10瓩 3.9139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2.7753
100以上不及500瓩 2.4195
500瓩以上 2.1821
地面型 2.1821
8 1瓩以上不及10瓩 4.6255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3.4869
100以上不及500瓩 3.1311
500瓩以上 2.2772
地面型 2.1821
7 1瓩以上不及10瓩 5.3371
10瓩以上不及100瓩 4.1985
100以上未達500瓩 3.8427
500瓩以上 2.9888
地面型 2.3483
*曾取得補助之金額未列於表內者,其電能躉購費率由經濟部依相同級距期初設置成本額度,扣除該設備補助額度後,依據附表1計算公式(平均資金成本率為4.25%、年運轉維護費占期初設置成本比例為0.7%、年售電量為1,250度)計算核定之。
台灣的太陽光電政策及市場如下:
回覆刪除1. 只能在自有的建築上自建系統
2. 投資人必須百分百出資
3. 每瓩裝置費用不能超過新台幣11萬
所以台電自己來做就好,其他與台電競爭的廠商最好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