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2011.03.11 03:15 am
經濟部發展再生能源政策再生風波!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決議,凡是去年底前簽約太陽能廠商,經濟部必須以去年躉購費率計算太陽能電價;經濟部官員說,如此一來政府將多支出卅億元。
去年十二月十七日,經濟部無預警修改太陽能電價的收購規則,將躉購費率起算日由「簽約日」改為「完工日」;由於太陽能發電成本逐年降低,預料政府收購太陽能電價的躉購費率會一年比一年低,去年與今年比較,價差即超過三成。
經濟部片面改變費率起算日,許多已經簽約、尚未完工的太陽能廠商首當其衝,紛紛跳腳。
為平息爭議,經濟部再度修改遊戲規則,規定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即公告第二天)至卅一日簽約廠商,如能在今年二月廿八日前完工,仍適用去年躉購費率;經濟部估計有十八家廠商符合條件,國庫多支出五億元。
【2011/03/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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