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太陽光電先進及夥伴們大家好:
原定2/18(五)公告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辦法”,遲未公佈,2/28連假後,將
邁入3月。
2/23(三)上午致電請教能源局主辦人蘇小姐,回覆如后:
1. 相關條文已於2/22(二)完成審議,俟完成行政程序後,即進行公告。(正式公告日期
預計3月初)
2. 若3月份才正式公告,則台電配合修訂協商文件及公告所需時間、系統商與台電辦理
協商時間,
原2/14(一)競標作業說明會預定第一期競標時程(3/31截止收件、4/30開標),恐怕無法
如期進行
能源局目前已評估將順延截止收件及開標日期(至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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