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原2/18(五)預定公告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辦法” 順延至3月

敬愛的太陽光電先進及夥伴們大家好:

原定2/18(五)公告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辦法”,遲未公佈,2/28連假後,將
邁入3月。

2/23(三)上午致電請教能源局主辦人蘇小姐,回覆如后:

1. 相關條文已於2/22(二)完成審議,俟完成行政程序後,即進行公告。(正式公告日期
預計3月初)

2. 若3月份才正式公告,則台電配合修訂協商文件及公告所需時間、系統商與台電辦理
協商時間,

原2/14(一)競標作業說明會預定第一期競標時程(3/31截止收件、4/30開標),恐怕無法
如期進行

能源局目前已評估將順延截止收件及開標日期(至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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