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處理屏東縣莫拉克災區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計畫,政府將確保災民權益為最優先之處理原則

發布日期:2011-02-15
經濟部本於人道關懷及支持土地復育與堅持推動再生能源,以確保災民權益為優先考量原則,積極處理屏東縣莫拉克災區設置太陽光電計畫。其措施包括不需進競標作業直接適用完工上限費率;倘原廠商無意願繼續執行,由台電公司承接等規劃。

經濟部強調,對屏東縣林邊鄉及佳冬鄉莫拉克災區災後重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一事,以確保災民權益為最優先之處理原則,並兼顧土地復育及再生能源推動。經濟部表示,莫拉克災區太陽光電設置案雖未於99年底前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約,總統及行政院基於對災民關懷,指示經濟部成立協處專案小組審慎處理。另為實地掌握並瞭解相關細節,經濟部已指示能源局立即多次密集前往屏東縣莫拉克災區瞭解現況及與災民溝通,並規劃解決方案,以求務必確保災民權益。

經濟部指出,為消除莫拉克災區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災民之疑慮,經濟部與屏東縣政府於農曆年前即與災民及廠商積極協處,並確認災民權益將不受損,至於廠商部分則需適用完工時之費率躉購,經濟部並承諾儘速確認後續作業具體措施,以使設置計畫可持續推展。

為能妥善解決問題,避免未來再滋生爭議,經濟部目前正對多項不同配套措施進行不同情境之研議及模擬,並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經濟部表示,目前各項配套措施業經多方討論及檢討,惟為求周延及完善,以期可確保災民之權益,故研議時間較原預定時間稍長,以致增加各界等待之時間,希望各界能夠諒解。經濟部亦將加快腳步,以緊鑼密鼓的方式進行作業。

經濟部表示,發展再生能源為一貫之政策,近年持續推廣再生能源設置,即是依據此項政策之重要措施。惟政策措施如何兼顧全民利益、社會公益、平等原則及災民權益,並達成太陽光電推廣目標等,應為政府施政所應考量之處,亦為處理屏東縣莫拉克災區設置太陽光電之重點原則。經濟部將依上列原則積極處理,以落實災民權益之保障。

1 則留言:

  1. 黃次長,請看一看1月31日你口中講的跟現在發佈的新聞稿落差有多大?人民可以這樣一再受欺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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