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台灣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的條件的正面表列

台灣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目前主要鼓勵10千瓦以下的小型系統;要得到這個鼓勵必須要有以下的條件:

1.房子必須是自己的,如果不是,就必須參加競標,所以未來即便有建商想先建後售,就會產生問
  題。
2.房子必須是自用住宅,如果是公司或營業場所或畜舍,都必須參加競標。
2.房子的屋頂必須夠大,如果不夠大,那也裝不下;台灣有多少八十平米以上的合法透天屋頂呢?
3.房子的周圍必須空曠,如果現在或未來20年內你家的四周可能會有其他建築物或樹木,造成你房
 子的遮,那就不必裝了!
4.房子必須是合法建築且沒有違建加蓋。
5.房子必須是獨棟透天,集合式建築已不可能,如果是透天的社區可能還要管委會同意,鄰居也不
 會抗議才行。
6.房子必須位於濁水溪以南而且不靠山邊,否則天候太差,沒有投資效益。
7.房子的屋頂最好朝南且好施工。
8.屋主必須財力良好,可自負所有安裝成本。
9.屋主必須沒有欠稅。
10. 如果前面九項條件都有了,只剩一項重要條件了,那就是屋主有沒有意願,因為回收需要10
到15年,所以這純粹是在做功德!

 經濟部真的是機關算盡,1個房子10KW,要做20MW的系統需要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子與屋主2000個,請問英明的長官們,台灣真的可以找到2000個符合條件的房子與屋主嗎?如果你們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那你們這樣做,無非只是再一次的告訴廠商,台灣的太陽光電系統推廣只是個醜陋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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